声明人:李凤兰
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交过大法书,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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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5/129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