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连亭
99年7.20以后,在邪党毒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信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5/129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