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军英、马丙友
在邪恶高压下,曾两次交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5/129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