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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希花 2000年正是大法受到邪恶诽谤和打压的时期,我与几个同修要上京去为大法说句公正话,在等车时被公安分局抓去,当晚被镇派出所带回本镇非法拘留。释放时要我们照像、签字,签字的内容是“不要去北京上访,不要聚会,不要示威”,由于怕心,像也照了,字也签了,还代两位同修签了。严正声明所写、所说对大法不利的话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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