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芹、刘九全
在邪恶迫害下,由于怕心,放弃了修炼,同时还烧了法像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们要加倍弥补损失和过错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6/129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