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侯爱梅
99年7.20以后,烧了一套大法书,写了“保证”,并去看守所动员同修写书面保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大力度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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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6/129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