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果瑞
99年7.20之后,交过两本大法书,烧了当地印的经文小合订本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在法上更加精進,决不懈怠,做好三件事,挽回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6/129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