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畅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签的字,彻底作废。坚修大法,彻底解体旧势力,跟随师尊返本归真,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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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6/129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