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贵芳 2001年,我单位的领导和恶警一伙到我家,叫我“不要离开本地,更不去北京”,还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,后叫我在“谈话记录”上签字,我也唯心的签了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