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巧
我在1997年得法,身心受益。在99年被迫害,在高压下,因有怕心写过“不炼功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我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7/129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