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兰凤、李汉权
2000年到2001年在恶党的高压逼迫下所做、所讲的对大法不敬、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7/129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