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仁香
在劳教所被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a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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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7/129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