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爱琴
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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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7/129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