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珠
2003年末我被非法抓進看守所,因家人被邪恶控制被迫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8/129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