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小娥
在严重的迫害与干扰的情况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8/129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