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满、曹毓权
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8/129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