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次英、郑艳如
99年7.20以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9/1299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