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颖超
99年7.20以后,邪恶把大法学员弄到当地派出所逼迫写“不炼了”的保证书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签了名。现在我特此声明:在压力下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我永远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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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0/1300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