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丽君、崔艳华
在魔难中,没能在法上认识,写了大法弟子不该写的一切,现在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现声明:以前所想和所做的一切作废。紧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0/1300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