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云华
在2001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思想汇报“不炼功”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直至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0/1300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