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翠华
对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0/1300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