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秋
我曾经在劳教所里被迫写过“三书”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现在痛悔万分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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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1/130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