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方荣
99年7.20以后,邪恶强逼我在它们事先印好的反对大法的文字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该签字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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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1/130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