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丽荣
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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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1/130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