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焦继芳
在这场迫害中,走了弯路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不承认旧势力的存在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2/130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