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计光
以前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以及所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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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2/130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