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朝芳
在99年7.20时,把大法书烧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统统作废。坚定修炼,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,助师正法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2/130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