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英
在高压迫害中,在自己神志不清时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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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2/130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