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元珍、钱元芬、杜菊芬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2/130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