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金泽
我于2005年12月20日被邪恶绑架,由于自己学法有漏,出来时产生了欢喜心,在邪恶放我时的“取保候审表”上签了字。特此声明在“取保候审上”的签字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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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3/130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