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青花
以前曾向邪恶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决跟师父走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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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3/130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