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仁华
在邪恶迫害下,放弃了修大法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3/130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