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麦翠娟
在劳教所受邪恶迫害时,违心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3/130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