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瑛

    1999年7月,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大法,我因到市政府上访被邪恶非法拘留两个月。公安人员要我在所出具的所谓“不進京、不参加非法组织”的保证书上签字。回到单位后,单位多次让我在同样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被我拒绝。后来单位领导多次相求,当时因法理不清,修炼不扎实,因此签了字。通过学法,与同修交流,认识到这是在向邪恶妥协,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向邪恶妥协。严正声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進程中要坚定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助师世间行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4/13037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