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鹏增 1999年7月20日,邪恶在全国抓捕和迫害大法弟子。我单位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不能再炼法轮功,我当时不想写,就说了不会写,文化低。后来单位代我写了一份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让我签字,由于学法不深、有怕心,就签了名。我声明在这几年中所说、所干的对不起大法的话或事一律作废。并决定加倍的努力学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