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晓丽
我在99年7.20后因有怕心,唆使丈夫将大法书烧了不少。通过学法以及与同修交流,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特此声明所做错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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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4/1303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