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淑琴
去年公安机关强制对我進行的所谓“取保候审书”过程中,强加给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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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4/1303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