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桃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定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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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4/1303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