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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韩淑芬

    在99年7.20迫害开始时,由于学法不深和有怕心,在派出所恶警写的谈话笔录上(上面有恶警写的“以后不炼功”字样)签了字;2000年,被邪恶非法拘留时,在提审记录上签了字,但上面有恶警强加的“问:你以后还炼法轮功吗?答:我再也不炼了。”的话。被释放时还按恶警的无礼要求写了“以后不张贴(真相传单)了”的所谓保证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上所述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抹去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5/1304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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