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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芳 在劳教所等地方所产生的不正之念和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都是没学好法和自己的执著造成的,这是对大法的犯罪。我对不起师父、 对不起大法。我要痛改前非,重新走回正法修炼的路,精進不止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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