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玉嫦
我被邪恶非法迫害的过程中,因为自己学法不够,精神承受不了,写了不该写的,说了不该说的话。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,紧随师尊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5/1304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