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国琼、罗国秀
在2006年4月27日至5月19日,我们被当地公安、610非法抓捕。这期间,因为怕心,我们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言语。严正声明:那时说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5/1304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