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庆平
以前所填的表、表的态、写的文字、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精進实修,救度世人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5/1304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