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恩红
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决与旧势力决裂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,紧跟师父走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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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5/1304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