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凤英、田清玉、高种莲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5/1304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