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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淑莲

    我于1998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修炼前身体不好,通过修炼身心健康。在2000年2月15日到外边弘法,被公安局抓去,送往所住地派出所,在派出所邪恶的高压强迫下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由于逐渐深入学法,认识到这是错的,应该做到堂堂正正地修炼,我对照师父经文,看到国内外同修轰轰烈烈的壮举,我深感自己差距太大,对不起师父,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努力,弥补自己的过错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8/2108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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