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骆润芝
99年7.20以后,当时由于怕心,为了保护自己,当警察问及同修的名字、地址时,我出卖了同修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尊修炼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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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6/130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