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明
2005年10月~12月,我向邪恶妥协,事后后悔不已,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6/130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