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瑞芳
自99年7月20日后,写过的“检查”、“保证书”和与单位负责人签字的“协议书”等全部作废。我要進一步用心学法,做好正法中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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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6/130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