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子芳
由于学法不深,在洗脑班里邪恶高压下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,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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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6/130541.html